
承办单位: 栖霞市发改局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期,也是我市塑造发展新动能、形成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机遇期。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谋篇布势、落子开局,有助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路径,对鼓舞和凝聚全市人民的信心和力量意义重大。
发展和改革局从2025年7月启动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相关工作,2025年12月完成初稿后,2026年1月19日-20日,依程序向“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人士等征求意见;同时向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以及各镇街征求意见并会签,已将收到的建议进行充分吸收采纳。《规划》制定过程中,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报经市司法局审查,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暂时未召开听证会。
2026年1月19日-20日,依程序就《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向“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人士等征求意见;同时向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以及各镇街征求意见并会签。已将收到的建议进行积极讨论与吸纳。
2026年1月17日,组织召开《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会,邀请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济南大学工程咨询研究中心、山东工商学院、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认为:《规划》编制工作扎实,结构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和山东省的战略导向,与市级发展实际结合紧密,是一份具有较好基础的中长期发展蓝图,对指导栖霞市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原则予以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使《规划》更具引领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上位规划衔接,提升发展定位的前瞻性与目标设定的科学性。
2、建议更充分突出栖霞生态与产业优势,优化文旅空间格局,增强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融合。
3、建议强化重大项目对规划目标的承载功能,完善要素保障与推进机制,增强规划可操作性。
4、建议持续优化文本结构与表述,增强规划的严谨性与可读性。
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