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栖政发〔2026〕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

《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就,全面阐述“十五五”时期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紧密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任务,进一步细化规划目标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要从最艰难处攻坚、最关键处入手,以战略主动应对变局,以系统谋划开拓新局,以务实担当力促破局,推进《纲要》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胶东生态圈中心城市,奋力开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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