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国土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衔接《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及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谋划栖霞市未来十五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生物多样性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编制《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修复的要求,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我局草拟了《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 2026年1月9日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经过审议,会议一致认为,《规划》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暂时未召开听证会
2025年11月7日,在栖霞市政府官网发布“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通过协同平台向栖霞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七个部门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反馈7份,其中2份有意见及建议,经过与专家充分沟通后均已采纳。
2026年1月9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在烟台对《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项目编号:SDGP370686202102000080)(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评审论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水利局、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成果资料,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1.《规划》依据栖霞市生态本底状况,通过开展各项研究明确了未来生态修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析评价基础扎实。
2.《规划》指导思想正确,依据充分,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确定的目标、指标符合栖霞实际。
3.《规划》现状调研充分,充分衔接烟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框架总体合理,思路清晰,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目标、总体格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规划》划定了国土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明确了生态修复主导方向和主要任务,部署了相应的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保障措施。
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实际,同意通过论证。
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