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国土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衔接《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烟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及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谋划栖霞市未来十五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生物多样性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编制《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修复的要求,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我局草拟了《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 2026年1月9日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经过审议,会议一致认为,《规划》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暂时未召开听证会。
2025年11月7日,在栖霞市政府官网发布“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通过协同平台向栖霞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七个部门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反馈7份,其中2份有意见及建议,经过与专家充分沟通后均已采纳。
2026年1月9日,组织召开《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发展改革委、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水利局、烟台市林业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会议,对规划文本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1.《规划》依据栖霞市生态本底状况,通过开展各项研究明确了未来生态修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析评价基础扎实。
2.《规划》指导思想正确,依据充分,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确定的目标、指标符合栖霞实际。
3.《规划》现状调研充分,充分衔接烟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框架总体合理,思路清晰,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目标、总体格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规划》划定了国土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明确了生态修复主导方向和主要任务,部署了相应的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保障措施。
经过集体讨论、质询后,专家组认为《规划》编制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相关要求,同意通过评审。《规划》起草单位就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吸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
1.加强了《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强化部门协同机制,确保生态修复任务有效落实。
2.建立了《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生态修复成效评价,适时优化调整修复策略。
3.完善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大宣传生态修复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评估事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对列入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风险评估。
二、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工作采用综合资料分析、实地调研和专家咨询等方式,对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类型、发生可能性、影响程度,并对风险进行排序,筛选出重大风险和高风险事项,为后续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供依据。
三、评估过程
收集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各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市域地质灾害隐患台账、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以及历年矿山治理、水土保持、生态整治相关项目情况、相关政策法规等资料,同时通过走访乡镇、村居及沿线群众,实地掌握群众对生态修复工程的知晓度与支持度,摸排土地占用、用地调整、产业调整、利益分配等环节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在此基础上,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对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影响等风险开展综合研判,并围绕栖霞市实际情况针对性梳理各类风险防控要点,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风险管控依据。
四、评估结果
综合来看,《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但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各类风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及时化解风险,确保规划顺利推进,实现我市对生态功能退化、受损的国土空间的系统性保护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