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

    承办单位: 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决策启动
  • 公众参与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决策公布
  • 决策后执行
  • 制订背景
  • 研究论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为全面构建排水、防涝、防洪“三系协同、一体联动”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体系,切实提高栖霞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编制《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

公开征集
听证会

暂未召开听证会

其他形式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6个部门、3个街道发出征求意见,其中7家反馈无意见,2家提出修改意见,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了重新评估并调整;12月3日,补充征求了11部门的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论证意见

2025年12月1日,组织召开《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专家评审会,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杭州余杭建筑设计院、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会议。专家组就《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审阅了《规划》草案及有关材料,听取了《规划》的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过质询和总结,形成了如下意见:

1、建议核实排水分区边界与汇水路径,优化排水系统布局;

2、进一步核实积水片区与设施布设,细化主要管道设计重现期,明确防涝标准;

3、结合现状排水体系运行情况与城市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雨水调蓄设施布局。

经过集体讨论、质询后,专家组认为《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合法、可行、可实施,同意通过评审。

《规划》起草单位就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吸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1:建议核实排水分区边界与汇水路径,优化排水系统布局;

答复:已采纳。已重新对排水分区边界与汇水路径展开全面核实工作,明确排水分区边界,清晰梳理出各区域的汇水路径。同时,依据核实后的结果,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排水设计规范,对排水系统布局进行了系统性优化,调整了部分管网的走向与管径,提升了分区内排水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意见2:进一步核实积水片区与设施布设,细化主要管道设计重现期,明确防涝标准;

答复:已采纳。已对栖霞市城区范围内中重点积水片区和相关设施布设进行了重新现场调查和数据核实,进一步细化了管道设计重现期,精确了防涝设计标准。

意见3:结合现状排水体系运行情况与城市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雨水调蓄设施布局。

答复:已采纳。已重新梳理排水系统现状,结合现状排水系统运行短板与栖霞市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优化了雨水调蓄设施的空间布局与容量配置,提升系统弹性。

风险评估
(一)评估事项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对列入栖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进行风险评估。 (二)评估过程 围绕“安全韧性、生态友好、资源节约”建设目标,系统整理近10年栖霞市降雨数据、河道洪水过程记录、易涝点信息统计、历史洪涝灾害记录等水文气象数据、生物多样性调查报告、地下管网普查成果、城市地形图等工程数据,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规、政策法规、旧城更新计划、财政债务年报等资料;同时深入研究国内外在防洪排涝上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通过识别排水防涝工程对生态环境、社会安全、基础设施的潜在风险,量化风险等级,对标分析《规划》在防洪标准、调蓄规模、雨水资源化利用、智慧调度、投融资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对栖霞市现存易涝点、河道、泵站及调蓄设施等开展现场踏勘,重点记录排水管径、管网错接混接、河道阻水、征迁敏感区分布等潜在风险源的现场信息,同步收集对工程必要性、施工扰民、用地补偿、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诉求与风险提示。 将资料分析、实地踏勘等结论进行交叉校验,确定《规划》总体风险等级为“可接受”,同时锁定“征地拆迁邻避、建设资金缺口、极端暴雨设施失灵”三类核心风险,形成后续防范措施与处置预案的主要靶向。 通过以上评估过程,栖霞市排水防涝规划实现了“风险识别精准化、评估方法科学化、防控措施系统化”,确保了风险识别的系统性、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防控建议的可操作性,为打造安全韧性、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1.公众意见征集情况 2025年5月19日,在栖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5月19日至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步进行问卷调查。其中,通过网络渠道没有收集到对完善《规划》的有效意见;通过信函渠道未收集到意见建议。这表明在当前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对《规划》整体接受度较高,未发现明显不合理或引发公众担忧的问题。但也可能存在部分公众对规划关注度不够,参与渠道不够便携等因素,导致意见征求不充分。后续可进一步拓宽宣传和参与渠道,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规划》充分反映公众利益。 2.部门与镇街意见反馈情况 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6个部门、3个街道发出征求意见,12月3日,根据规划内容又补充征求了11个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和街道从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对《规划》进行了审查,收到了水务局和自规局的反馈意见。说明《规划》在与相关部门和街道工作的衔接方面较为顺畅,目标和措施得到了一定认可。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仍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落地。 (四)风险评估结果 综合研判分析,《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3-2035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但整体风险处于可控区间,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需特别关注的是,各类风险因素间存在显著的关联性与交互影响特征,可能形成风险传导与叠加效应。因此,建议在《规划》实施期间,构建动态化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能力,制定系统化风险防控策略及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规划》实施顺利推进,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合法性审查
https://www.sdqixia.gov.cn/col/col31730/index.html
审议情况
议题解读
评估报告

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