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栖霞市民政局








根据《烟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烟办字〔2020〕10 号)要求,2020年10月底前至少建成 1 处市级公益性公墓,各县市至少建成 1 处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建设 2—3 处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栖霞市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烟台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和水源地。为了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推进殡葬改革,亟需编制《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 年)》,引导栖霞市公益性公墓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
为满足群众基本的殡葬需求,根据上级要求,我市草拟了《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3年4月22日,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烟台大学、烟台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中心、烟台市民政局、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朗建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李国清组成专家组,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调研充分,资料详实,规划技术路线合理,成果达到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符合栖霞市殡葬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规划。
暂未举办听证会
2024年12月17日,我局向林业局、自规局、住建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和14个镇街征求意见。财政局、审批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以及14个镇街反馈无意见。自规局提出意见,即:一是核对规划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各镇数据与合计数据存在偏差。二是市级殡仪馆与公墓涉及永久基本农田8平方米,需修改。三是图集不规范,请按照相关图件编制规范编制。我局联系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向自规局征求意见,2025年3月20日,自规局反馈无意见。
2023年4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烟台大学、烟台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中心、烟台市民政局、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朗建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的六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调研充分,资料详实,规划技术路线合理,成果达到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符合栖霞市殡葬发展需求,原则同意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该规划,专家们提出以下意见:1.加强公墓选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要求;2.统筹考虑墓地安葬现状,合理确定市、镇两级公墓安葬规模;3.补充公墓道路、停车场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内容;4.尊重民意,加强公众参与。
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