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采用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反馈至栖霞市民政局,邮箱:qxshsw@yt.shandong.cn。
《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4月,《烟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烟办字〔2020〕10 号)要求,各县市至少建成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建设2-3处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栖霞市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是烟台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和水源地。为了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结合栖霞实际,我局聘请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科学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总则、规划布局、保障措施与建议、附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阐述了《规划》的编制目的、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期限、规划依据。
第二部分为规划布局。主要阐述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规模预测、用地规模、建设指引、规划布局。《规划》的远期发展目标到2035年,规划各级公益性公墓19处,其中,市级公墓(与殡仪馆合建)1处,市级骨灰堂1处,镇级公墓17处,将有效建成“市级—镇级”公益性公墓体系。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土地面积及性质等各方面因素,桃村镇、唐家泊镇、亭口镇、蛇窝泊镇、观里镇、官道镇、苏家店镇各规划镇级公墓2处,庙后镇、杨础镇、寺口镇规划镇级公墓1处,西城镇安葬需求由市级公墓承担,不再单独规划镇级公墓。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与建议。主要阐述了推进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需要加大政府行政推力、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等。
第四部分为附则。主要阐述了《规划》的成果、解释权以及生效日期等。
2025年1月23日,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通过网络渠道没有征集到对完善《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的有效意见。
特此公告。
栖霞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