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栖政发〔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
栖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栖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计划主要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也是栖霞蓄势积力、再谋新篇的攻坚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部署,对承担的任务指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附件:栖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24年计划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4.5%左右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2% |
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 4.5% |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5%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
六.实际利用外资 | 规模稳定 |
七.外贸进出口总额 | 量稳质升 |
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6%左右 |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 | 烟台市平均水平以内 |
十.节能减排目标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