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一、事项名称:《栖霞市老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事项名称:《栖霞市环长春湖地区城市设计及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事项名称:《栖霞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承办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