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结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过渡期的通知》(烟政字〔2021〕33号)要求,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位。市政府决定对栖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目录中设置过渡期的事项全部结束过渡期,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结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过渡期的通知》(烟政字〔2021〕33号)文件规定制定我市政策。
三、目的及意义
切实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确保划转事项有效承接、有序运行。
四、主要内容
划转工作要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改革,做好结束过渡期事项划转人员力量统筹调整、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