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K212252559/2021-14045 成文日期: 2021-04-26
发布机构: 栖霞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关于《栖霞市市场化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号: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收益”原则,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及《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自然资字〔2019〕81号)

三、出台目的

加快推进我市露天矿山政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历史欠账多的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矿山等。

(二)运作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

(三)部门职责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评审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管。

3.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处置废弃土砂石。

(四)项目实施

1.方案编制审批。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计划进行方案编制,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后,上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2.项目实施及后期管理。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竣工验收后交由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移交属地镇、街。

(五)土石沙料处置及资金使用

新产生、原地遗留的土石砂料,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由烟台市元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项目形成新增耕地的,验收合格并经上级确认入库后,用于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指标。两项收益通过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全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五、其他

涉及土地复垦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及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栖霞市财政局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王晓明

联系电话:0535-522661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