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内容    
标       题 
关于人才就业补贴事宜
办 件  分 类     
内        容     望明确自己进行补缴的灵活就业社保,可否算在12个月缴纳的月份中。自2022年10月中旬在蓬莱就业,一直处于临时就业状态,一直到2023年8月单位给缴纳第一次社保,期间处于灵活就业状态,但未缴纳社保,因自身条件符合《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中的要求,但由于社保问题,不能申请补贴,又因该政策于24年6月不在实施,若不补缴社保,无法申请,望明确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时间 
2023-12-11 16:28:40
答复人 
12345市长热线答复
答复内容     蓬莱区人社局办理回复:经了解,您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济南工作并参保,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在蓬莱区泉弘置业工作并参保,您想了解若个人补交灵活就业参保,是否可以申领人才补贴。政策规定,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不在人才补贴时间范围内。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0535-565300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