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发展规划栏目归集展示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按规划发布进度动态更新,实现规划信息集中公开、便捷查阅。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规划牵头起草位 | 按规划发布进度动态更新并长期坚持 |
2 | 公开提振消费、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文旅融合、招商引资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3 | 提升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质效,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涉企行政执法公示,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扩面提质。 | 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4 | 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灵活就业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及服务指南。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5 | 公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资源供给、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政策及结果、2026中高考招生等政策信息。 | 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6 | 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流程、渠道、标准。 | 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7 | 公开住房“以旧换新”、公租房管理等政策、信息。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8 | 公开公立医院改革、托育服务、无偿献血保障等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 市卫生健康局、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9 | 公开婚假、产假、育儿补贴、婚姻登记、最低生活保障、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民生政策,精准宣传解读。 |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并长期坚持 | ||
10 | (二)有效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文件送审稿流转的同时,解读材料须同步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发文流程。文件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长期坚持 |
11 | 部门政策文件在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政策解读材料及公开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文件须在政府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 ||||
12 | 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解读全覆盖,采用多形式、多角度解读。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每个文件至少配备2种解读形式。 | ||||
13 |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受众群体和政策执行机关,探索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解读产品。企业端突出政策兑现、申报指引等,群众端突出办事流程、补贴申领等。 | ||||
14 | 针对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打造“栖霞政声”品牌,建立“部门负责人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三位一体解读机制。 | ||||
15 | 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通过网络直播、走进企业社区、政策赶大集等形式,面对面解读、互动答疑,加强政策的二次传播,提高政策知晓度。 | ||||
16 | (三)加强引导公众参与 | 公开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流程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执行情况等信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起草部门 | 12月底前 |
17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及未采纳理由。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起草部门 | 长期坚持 | ||
18 | 健全“十五五”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十五五”规划制定部门要通过线上常态化征集意见、基层面对面意见征集意见、专题座谈与协商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 “十五五”规划牵头起草部门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19 |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每月21日前将活动预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备案,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活动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并公开。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20 | 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项目实施中,通过入户走访、座谈、问卷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形成工作记录。 | 长期坚持 | |||
21 | (四)有效应用政策文件库 | 符合条件的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及时、全量录入省政策文件库,做到应入尽入、动态更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长期坚持 |
22 | 建立政策文件效力状态动态更新机制,凡发生修订、失效、废止等效力变更的,须在效力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备案。 | 11月底前 | |||
23 | 完成2016年1月1日之后公开发布的入库文件效力状态(有效、失效、废止)标准化标注。 | 10月底前 | |||
24 | 持续做好政策文件历史沿革展示,全面梳理厘清政策演变脉络,归集权威历史文件,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政策历史信息的精准查阅需求。 | 长期坚持 | |||
25 |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依托全省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做好数据汇聚和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将线下接收的纸质申请文件全量录入到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有例可循。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26 | 全面梳理年度依申请公开办件台账,从申请事由、诉求类型、办理流程、答复依据、异议处置、败诉风险等维度进行归纳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 长期坚持 | |||
27 |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提升答复文书质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强化对镇街、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前置审核,坚决杜绝因办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主观因素引发行政复议纠错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 长期坚持 | |||
28 | 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将申请数量较多、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纳入特定主动公开的范围,帮助申请主体获取信息,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 长期坚持 | |||
29 | (六)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 | 优化政府公报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30 | 依托烟台市政策文件库建设数字政府公报网络发布平台,利用电子水印防篡改等实现数字公报与纸质版政府公报内容一致、效力同等。 | ||||
31 | (七)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强化政府网站各板块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各板块内容。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11月底前 |
32 | 丰富用户空间功能,各部门、单位要梳理网上办事服务、建议咨询、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等信息,主动对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向用户空间同步推送,实现政策订阅、办事进度查询等功能。 | ||||
33 | 各公共企事业领域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推送最新内容,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板块发布权威优质信息。 | ||||
34 |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适时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专区提质增效,以集约建设、功能聚合、需求导向和场景赋能为主线,梳理部门业务与专区建设结合集成,强化线下政策直播宣讲、办事服务面对面等,打造线下优质政务公开服务阵地。 | ||||
35 | (八)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质效 | 全面推动政务新媒体提质增效,做强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主账号,100%转发上级重要信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36 | 聚焦企业群众热点需求,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梳理本单位线上办理业务,集成丰富办事服务功能,强化互动交流时效,鼓励政府网站找错办理在24小时内高效办结。 | 长期坚持 | |||
37 | 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预警和督办闭环管理效率,对于不规范表述、错误及失效链接等应立即处理,扎实抓好常态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 | 长期坚持 | |||
38 | (九)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 持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制作、获取、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责任追溯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流程审核,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最终审核,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长期坚持 |
39 |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流程和各环节人员责任,持续筑牢保密安全、网络安全防线。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40 | 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录入,认真填写信息发布单位、失效日期等相关要素。 | 长期坚持 | |||
41 | 深入推进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工作,建立已公开信息常态化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规范。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42 | (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 |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工作创新,探索府院联动会商协作机制,深化与司法机关常态化沟通对接,复盘梳理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及争议焦点,统一答复口径、规范办理流程,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底线。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长期坚持 |
43 | 相关单位已确定公开的信息(如办事服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动态信息等)要在24小时内及时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录入更新,实现线上线下内容实时准确同步。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 长期坚持 | |
44 | 聚焦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实际需求,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核心业务,全年组织全市性专题培训不少于5场。 | 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