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8741K/2026-56840 成文日期: 2026-04-29
发布机构: 栖霞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栖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2026-04-29 来源:栖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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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已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在烟台市统一部署安排下,市民政局编制起草了《栖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科学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

二、制定依据

《规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栖霞市实际,制定了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栖霞市14个镇街全部行政范围,按照预测的老年人口规模和养老需求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结构。主要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方面进行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方面主要为街道层面新增3处养老机构、镇级层面新增11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方面主要为保留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并对其进行功能升级,使其设施更加完善,在此基础上,各镇街每个社区(村)均规划设置幸福院,最终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四、《规划》实施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变化

截止2021年底,栖霞市养老服务设施共有131处,其中机构养老设施16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115处,布局呈中心聚集、外围分散特征,机构养老设施主要集中在翠屏街道和庄园街道,其他镇街仅松山街道、观里镇、杨础镇、桃村镇各一处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集中在村情、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居。规划实施后,我市养老服务设施达到251处,其中机构养老设施30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221处。机构养老设施实现14个镇街全覆盖,有效满足老年人就近机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实现村居全覆盖,有效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高兴丽

联系电话:0535-5235029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820室

解答时间:上午 9:30-11:00,下午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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