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依据和意义
为建立有效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立足本市实际,牵头编制了《栖霞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综合考量本市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城市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从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源头减量、强化分类管理、严控运输调配、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等多个维度出发,明确了建筑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
二、目标任务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建立有效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栖霞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框架
《规划》共分为规划总则、建筑垃圾产量预测、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筑垃圾治理城乡统筹规划、效益分析、环境保护专篇、规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规划内容
栖霞市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一处,为烟台春景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位于栖霞市亭口镇徐村村北,占地面积约53071.8平方米,年处理规模约116.8万吨。处理能力大于规划近、中、远期建筑垃圾产量预测,规划保留烟台春景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厂作为栖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满足栖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需求,同时仍有余量可吸纳周边建筑垃圾余量。
规划于现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东侧新建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面积19910.07平方米, 设计存储规模为30-50 万吨。规划期内可满足栖霞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建筑垃圾消 纳需求。
规划中期,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内择址建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占地面积1748.23平方米,分场总规模达2万吨/年,规划远期,于松山街道,择址建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占地面积2146.72平方米,分拣规模3万吨/年。
有条件的,可优先使用移动式处理设备对拆除垃圾实行就地处理,减少外运量。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35-5212844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文化路254院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
解答时间:上午 9:30-11:00,下午 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