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二、实施主体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
六、申请条件
(1)确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事项;
(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审批权限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
4、管线工程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设计消防、净空控制和其他管线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十、网上申报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栖霞市)(http://ytqxzwfw.sd.gov.cn/qxs/public/index)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烟台市住建领域智慧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
十一、咨询电话
0535-526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