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实施主体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6号令)第七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次部常务会议令审议通过)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3.《关于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和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1〕33号)。
六、申请条件
1.用地批准手续、立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已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在房屋建筑规划红线内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工程可不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合同,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提供直接发包批准手续;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容缺承诺书及图审回执);
5.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具体措施的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人防建设、人防设计、人防专业监理、人防施工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办理工伤保险;
6.人防审查、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并联审批)》;
2.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十、网上申报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栖霞市)(http://ytqxzwfw.sd.gov.cn/qxs/public/index)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烟台市住建领域智慧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
十一、咨询电话
0535-526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