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5212009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298号(原草庵村)新政务服务中心。 | |||||
办公时间 |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 |||||
主要职能 | (一)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六)拟订全市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工作。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烟台市及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十三)负责城市供水、集中供热行业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及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城市供水、集中供热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集中供热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5212009 | 科室负责人 | 孙永军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风建设与科学发展考核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协助单位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做好单位年终决算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公用事业科 | 办公电话 | 5220092 | 科室负责人 | 林邵伟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研究提出城市供水、节水、集中供热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和城市节水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管理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机关党委 | 办公电话 | 0535-5211176 | 科室负责人 | 丁娅妮 |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工会和其他群团等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培养发展党员、党费的收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以及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科室名称 | 建设工程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5266755 | 科室负责人 | 王振利 | |
科室职能 | 负责建筑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参与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 |||||
科室名称 | 村镇建设科 | 办公电话 | 0535-5212508 | 科室负责人 | 孟娟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 | |||||
科室名称 | 城市建设科 | 办公电话 | 5211625 | 科室负责人 | 杜湘宏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定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编制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对市区城建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度。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承担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拟订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拟订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核定城市更新项目,组织审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督查等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市级海绵城市建设计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并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承担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拟订中心城区疏堵保畅行动实施方案、项目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疏堵保畅重点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负责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议管理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停车及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协调推进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停车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市城市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各镇街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 | 5268609 | 科室负责人 | 王彬 | |
科室职能 |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相关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及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普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以及来信来访的政策解释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 |||||
科室名称 | 村镇建设科 | 办公电话 | 0535-5212508 | 科室负责人 | 孟娟 | |
科室职能 | 负责建筑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参与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 |||||
科室名称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5212951 | 科室负责人 | 刘金鹏 | |
科室职能 | 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申报优质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5166689 | 科室负责人 | 林建伟 | |
科室职能 |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商品房预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烟台市和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备案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相关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及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普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以及来信来访的政策解释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住房保障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2723765 | 负责人 | 柳庆辉 |
办公地址 | 政务服务中心14楼 | |||||
单位职能 | 承担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市中心区住房保障家庭的准入管理、房源分配、租赁服务、补贴发放、档案管理和退出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央、省属和市直单位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审核测算工作;承担市区楼盘表建立与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区商品房预售、存量房交易、房屋租赁的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市区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核实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存储、支付、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住房保障、房产交易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服务、物业服务用房归集等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安全服务性工作。 | |||||
单位名称 | 自来水公司 | 办公电话 | 0535-3462381 | 负责人 | 林建光 | |
办公地址 | 栖霞市电业路45号 | |||||
单位职能 | 担负着保证栖霞城区工业和生活用水的职责 | |||||
单位名称 |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5212866 | 负责人 | 张磊 | |
办公地址 | 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298号(原草庵村)新政务服务中心。 | |||||
单位职能 | 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咨询有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以及评估认证的事务工作;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等服务工作;承担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筑工程劳务保证金、预储金核查等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行业、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搭建诚信体系平台,为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承担小城镇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等相关服务工作。 | |||||
| 索引号: | 113706860042696806/2025-16924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 发布机构: | 栖霞市住建局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