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优化城区道路照明设施,飞灰填埋场、松山污水处理厂竣工投用。
责任单位
综合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550300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城区道路照明:协调统筹资金,资金落实后绘制项目建议书,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筛分处置陈腐垃圾22500吨。对厂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排查与调试;飞灰填埋场:筛分处置陈腐垃圾22500吨;松山污水处理厂:对厂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排查与调试。
城区道路照明:完成可研及初步设计报送工作,完成评审工作。 松山污水处理厂:开始调试运行;飞灰填埋场:筛分处置陈腐垃圾8000吨。
城区道路照明:完成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松山污水处理厂:完成验收和开启运行;飞灰填埋场:筛分处置陈腐垃圾8000吨。
城区道路照明:完成迎宾路路段施工工程;松山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 飞灰填埋场:筛分处置陈腐垃圾8000吨。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城区道路照明: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正在出图;飞灰填埋场:当前已筛分处置陈腐垃圾20059.82吨;松山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设备正在调试中。 城区道路照明:完成项目立项建议书的编制工作;飞灰填埋场:已完成89.2%;松山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生化系统注水。 城区道路照明:后续将对项目进行立项手续办理及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评审工作;飞灰填埋场:继续加快推进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松山污水处理厂:加快松山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工作。
二季度 正在进行可研报告评审工作;飞灰填埋场筛分处置陈腐垃圾4235吨,施工单位变更导致未完成目标;已完成松山污水处理厂调试。 已确立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由众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接手施工,已进场试运行;按计划完成调试。 根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尽快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加快飞灰填埋场施工进度,争取按计划完工;确保松山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季度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