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93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组织开展督察交办信访件“回头看”专项行动,逐案逐项复核整改成效、核查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问题反弹隐患、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严防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切实巩固督察整改工作实效。扎实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第1次集中核查。
对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烟台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栖霞市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时限与举措,有力有序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第2次集中核查。组织开展督察交办信访件 “回头看” 专项行动,切实巩固督察整改工作实效。
对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时督促各牵头单位、镇街细化问题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督察交办信访件“回头看” 专项行动,逐案逐项复核整改成效、核查落实情况,坚决严防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继续推进我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常态化调度、跟踪督办机制,全力保障各类整改任务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到位。全面组织开展督察交办信访件 “回头看” 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问题反弹隐患、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严防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切实巩固督察整改工作实效。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2026年1月,组织各相关镇街、单位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全面现场核查,生态环境分局对易反弹反复案件逐案逐项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排查问题反弹隐患、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历次环保督察持续整改问题清单,定期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所有问题均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未发现死灰复燃问题。 ①组织各相关镇街、单位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第2次集中核查。 ②全面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烟台市整改方案,制定栖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二季度 ①已完成《栖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初稿起草,后续将按程序组织实施。②组织相关单位、镇街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第2次自查。 各项问题均已按序时进度整改落实到位,未发现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等情况。 ①加快推进《栖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实施,压紧压实各级各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紧盯关键环节倒排工期,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销号式闭环推进,常态化开展督导核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落地见效,按期完成验收销号。②组织开展督察交办信访件“回头看” 专项行动,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季度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