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培育新零售经济、悦己经济、银发经济等新业态,出台首店经济配套扶持政策,新引进品牌首店3家以上。
责任单位
商务局
监督方式
0535-523599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新引进品牌首店1家。
督促已引进品牌首店加快建设,早日运营。
指导已引进品牌首店申报政策支持。
引进品牌首店1家。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已引进品牌首店2家。 已引进品牌首店2家。 加强首店经济政策宣传,做好咨询答疑,吸引更多品牌首店入驻。
二季度 新引进品牌首店1家,累计新引进品牌首店2家。 新引进品牌首店1家,累计新引进品牌首店2家。 大力发展首店经济,促进消费品牌集聚。
三季度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