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启动“九五”普法
责任单位
司法局
监督方式
0535-521896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九五”普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规划起草与上级规划有效衔接。调度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广泛征求意见,履行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实施。调度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调度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调度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主动与上级沟通对接,争取工作指导支持,截至目前,中央层面的“九五”普法规划尚未正式发布。积极学习全国司法厅(局)会议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法》为规划起草打下基础。调度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 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支持,积极学习全国司法厅(局)会议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法》为规划起草打下基础。掌握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督促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 | 通过与上级沟通、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九五”普法规划发布情况。继续调度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材料。 |
| 二季度 | 当前国家层面“九五”普法规划尚未正式印发。依据《山东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五”各级各类专项规划规范管理的通知》(鲁规划办〔2026〕1 号)要求,经请示烟台市司法局,征求市发展改革局意见,并参照周边县市区工作做法,我市不再单独编制本级“九五”普法规划。调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已有20家单位提交了第二季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材料。 | 掌握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督促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 | 持续开展法律顾问调度工作。 |
| 三季度 | |||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