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常态开展非法猎捕交易、
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促进生态质量和碳汇能力同步提升。
责任单位
林业局
监督方式
0535-2958993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在野生鸟类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自然保护地、林果种植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除粘网、猎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
做好“爱鸟周”宣传活动和日常排查工作。
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利用网络平台、花鸟市场等非法交易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和日常排查、清网工作。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已在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自然保护地、林果种植区等重点区域排查清除粘网280余张,并在文化广场进行了“守护齐鲁生灵,共筑绿色家园”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活动宣传。 | 通过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大大减少了非法猎捕、杀害、出售野生鸟类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和清网行动,提高了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 持续加强清网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市宝贵的野生鸟类资源。 |
| 二季度 | 已完成爱鸟周宣传活动、日常排查和清风行动。 | 通过爱鸟周宣传、日常排查和清网行动,提高了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 持续加强清网行动,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市宝贵的野生鸟类资源。 |
| 三季度 | |||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