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杨础河EOD项目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
通源集团
监督方式
0535-5339333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修改实施方案,协调栖霞市环保局将方案上报烟台市环保局,由烟台市环保局上报省环保厅,完成项目评审。
完成省环保厅评审,争取项目批复,对接金融机构融资。
准备招标前的材料,准备实施招标。
完成生态环境项目施工进度的30%,完成产业项目施工进度的30%。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完成项目初评。 | 完成项目初评。 | 积极与栖霞环保局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
| 二季度 | 完成项目评审及批复。 | 完成项目评审及批复。 | 加快对接金融机构融资及可研报告编制。 |
| 三季度 | |||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