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非法金融活动防范打击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责任单位
财政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65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按月调度各银行不良贷款情况,指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处置力度。
对不良贷款余额较高的银行下发督办单,督促其提高处置效率;开展1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
调度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开展1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
根据前三季度各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对不良贷款处置情况不理想,不良贷款增长较高的银行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指导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开展1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按月调度各银行不良贷款情况,随时掌握各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处置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不良贷款。 截至2月末,不良率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 督促各银行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提高不良贷款自主消化能力,指导各银行机构加大不良处置力度。
二季度 按月调度各银行不良贷款情况,随时掌握各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处置进度。根据最新数据,截至5月末,不良贷款处置率39.48%。分别于5月14日、6月15日联合市公安局、栖霞金融监管支局及部分银行机构开展两次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截至5月末,不良率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 压实银行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各银行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加大不良处置力度。帮扶栖霞农商行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计划组织市公安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协调推进会议。联合栖霞金融监管支局及银行机构开展一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线下宣传活动。
三季度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