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化解地方政府与城投债务风险,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责任单位
财政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65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充分挖掘金融支持化债政策,推动隐性债务有序化解;确保“三保”按时足额兑付。
在上级确定限额内,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确保风险总体可控;每月“三保”按时足额兑付,同时,兑付半年一付项目,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支出进度达到50%。
维持政府综合债务率合理区间;每月“三保”按时足额兑付,加快进度缓慢项目支出进度,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支出进度达到75%。
加强融资需求端管理,坚决避免新增隐性债务;每月“三保”按时足额兑付,同时,兑付年第一次性支付项目,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支出进度达到100%。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用好中央置换债券政策,降低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及时保障“三保”需求。 化解隐性债务4800万元,“三保”资金均及时足额兑付。 继续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统筹本级收入并积极对上争取,提前研判二季度“三保”形势。
二季度 1、置换债券资金4800万元,已拨付果都城建公司,沟通农发行申请提前还款,4月已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截止2026年6月25日,通过续贷、新增融资及归还项目贷等形式已化解6%以上债务3.04亿元。 2、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7月份争取上级调度资金不低于2亿元。二是加大本级收入组织力度,争取7月份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三是提前研判7月份“三保”形势,测算支出进度与资金需求,保证“保工资”支出进度不低于58.34%、“保基本民生”支出进度不低于48.34%。 完成二季度任务目标。
三季度 在上级确定限额内,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确保风险总体可控。下一步将继续通过银行新增业务及续贷化解高息债务。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