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人才安居保障 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6-09-17 来源:栖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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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安居是引才留才的重要基础。人才公寓作为破解人才住房难题、消除人才干事创业后顾之忧的重要民生载体,在引才、留才、服务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定位,全面落实省、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部署,立足全市产业发展、企业用工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实际,严格遵循“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精准配租、规范管理”工作原则,统筹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提质与存量盘活,多渠道拓宽安居房源供给,持续优化人才住房保障服务,切实兑现“人才来栖霞,安居有保障”的承诺。今天,就我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现状、保障政策、服务提升举措及相关注意事项向社会全面通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夯实稳固的人才安居保障。

一、人才公寓房源基本情况

 我市严格落实烟台市人才公寓政策,坚持“盘活存量为主、新增供给为辅”,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全力保障各类来栖人才居住需求。

目前,我市现有规范化人才公寓共计170套,集中布局在松山街道产业集聚片区,分为峨眉山路、五台山路两处点位户型以一居室为主,建筑面积32‑73平方米,全部精装交付,家具家电配套齐全,实现拎包入住房源户型合理、采光通透、空间实用,紧邻产业园区,交通出行便利,完全高度适配青年人才阶段性、过渡性居住要求好地满足企业就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层次人才独立居住需求。

  二、配租对象及准入条件

 按照烟台市人才公寓统一政策,结合栖霞市实际,我市人才公寓以居家型人才公寓为主,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来栖人才个体开放申请,不受户籍限制,外地来栖就业创业人才均可申报,具体配租对象及准入条件如下:

一是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是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全职工作指市用人单位签订至少2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

三是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学生。

同时,申请家庭须满足两项核心准入条件:一是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栖霞市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或配偶在栖霞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部队分房、集资建房情况

三、租金优惠标准与租期管理

我市严格执行烟台市人才公寓租金梯度优惠政策,以发改部门核定的市场租金为基准,实行分层分类租金减免政策。同时,打通人才公寓与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衔接通道,支持政策叠加享受,最大限度降低人才安居成本、提升人才获得感。

(一)实行差异化梯度租金减免

1、高层次人才: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最长可免三个租期租金;B、C、D类高层次人才最长可免两个租期租金;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最长免2年租金期满续租的2年内租金减半收取

2、基础人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按入职时间执行阶梯租金优惠2024年5月31日(含)前入职的人才,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50%确定;第二个租期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70%执行2024年6月1日(含)起入职的,免1年租金,期满续租的,2年内租金减半收取。

(二)优化极简配租流程

我市实行人才公寓常态化受理、无批次申报机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提交申请,无需集中等待批次申报。

申报流程规范透明、层层把关:用人单位统一初审由市委人才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联合复审,审核通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安排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做到流程清晰、时限明确、公开公正

(三)规范精细化租住管理

人才公寓一般2年为一个租期,符合条件的人才租期届满可以申请续租同时建立常态化复核机制,对离职、本地购房、资质变动等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才,严格执行腾退制度,提高房源周转流通,把有限房源留给真正有需求的人才确保公寓资源高效利用

四、人才安居温馨提示

为规范人才公寓运营管理,保障政策有序落地、资源合理利用,在此向广大来栖人才、各用人单位作出温馨提示:

一是严守政策标准,如实规范申报。各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人才公寓管理相关政策,如实提供就业、社保、住房等申报材料,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等行为。个人租住资格、工作状态、住房情况发生变动,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需主动申报、及时办理退租手续。

二是恪守租住公约,依规合规居住。入住人才需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入住后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改变居住用途;爱护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各用人单位作为人才管理主体,要常态化摸排本单位租住人才动态信息,人员离职异动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配合做好清退工作;同时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引导员工规范租住、依规履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人才安居是引才之基、留才之本,关乎人才切身利益,更关乎全市人才发展和经济社会长远大局。下一步,我市将聚焦人才所需、立足发展所需,持续优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

第一,扩容提质,拓宽房源供给渠道。管好用好现有人才公寓,提升房源周转使用率;坚持盘活存量为主要路径,统筹现有闲置国有房源,适度扩充人才公寓房源规模,优化户型结构,兼顾高层次人才、产业骨干、应届毕业生不同居住需求,进一步提升房源供给能力。积极对接烟台市“优巢”公寓政策,结合栖霞实际,探索完善人才过渡性安居保障方式。

第二、优化服务,提升人才安居质感。持续精简优化申请办理流程,对接“烟台人才安居”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压缩办理时限减少人才跑腿,提升办事效率持续提升公寓物业服务水平,完善公共配套,增强人才归属感。

第三、从严监管,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市委人才办、住建局、人社局、产业园区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寓运营监督检查、资格动态复核,严格规范准入、配租、续租、退出全流程管理,健全常态化清退机制,严守公平公正底线,保障安居资源高效合规周转。

第四、广泛宣讲,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通过企业宣讲、公众号推送、入企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全方位、多维度普及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租金标准、申报流程等核心政策,持续提升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和落地率,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安居暖心方能筑巢引凤,优居留才方能赋能发展。人才安居事关全市招才引智大局,恳请各媒体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推送人才公寓相关政策,也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共同助力我市人才安居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