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8〕4号文件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8号)规定,经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推选,经审核决定,拟对张为元等1534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与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监督电话:0535-5210043。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