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庙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6 来源:栖霞市庙后镇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栖霞市庙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5年8月28日获栖霞市人民政府批复(栖政字【2025】23号),现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两个空间层次。

镇域范围为庙后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8525.18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为65.03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目标定位

规划庙后镇为以特色林果种植为基础,滑石、大理岩加工为主导的综合创新型小城镇。

三、国土空间控制线

规划至2035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0.2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0.15万亩,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规划至2035年,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177.76公顷。均为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至2035年,全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5.03公顷。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统筹生态、农业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合理安排城镇、产业发展轴带和重要节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构建“一心两轴四区”的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指以镇政府为主的城镇综合服务核心,为全域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指沿017县道形成的南北向城乡发展主轴和沿022县道形成的东西向城乡发展次轴;

“四区”指城镇综合发展区、特色农业种植区、自然生态保育区、滑石产业集聚区四大功能片区。

五、规划分区

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落实空间治理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加强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全域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6类一级分区,并明确分区管控要求。

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打造1个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按照标准配套社区级各类服务设施,满足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市民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规划保留现状庙后镇中小学、幼儿园,提升庙后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规划一处养老院。

七、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交通规划

庙后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道路以高羊路为主线,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道路网结构和功能,提高镇区干道网络运行效率。

八、规划实施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全过程公众参与制度,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科学决策。规划全过程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式;规划实施过程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搜集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乡镇规划的实施措施。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