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字〔202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决策程序 |
1 | 栖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已完成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2 | 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水系规划规范》等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8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3 | 栖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12月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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