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丨关于《栖霞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的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6-08-14 来源:栖霞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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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栖霞市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栖霞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关于本规定中一些常见问题现进行集中解读。

1.社会群体提问:开办雪茄烟门店必须具备哪些硬性经营条件?

答:专用雪茄陈列展示设施、恒温恒湿雪茄专业储存设备、独立通风的雪茄品鉴区域与配套工具,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烟零售户提问:我想问一下雪茄烟许可证和普通卷烟证能否同店办理?

答:不能。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内不再核准发放雪茄烟零售许可。雪茄烟零售点申请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增加卷烟本店零售的,需要重新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3.社会群体提问:哪些主体不能办烟草零售许可证?

答: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商投资经营主体;取消烟草经营资格未满3年、提交虚假材料被拒1年内再申请、通过欺骗贿赂取证被撤销 3 年内再申请、无证售烟被追究刑事责任3年内申请、无证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3年内申请,均不予发证。     

4.消费者提问:我是一名消费者,我想问一下,此次新制定订布局规定对我们消费者是否有影响?

答:本次设置标准主要是规范雪茄烟专业经营门店,设立专属陈列、恒温储存、品鉴专区等经营门槛,筛选专业经营商户;全市会培育一批合规专业的雪茄门店,既能保障雪茄储存品质、提升消费体验,也不会减少消费者正常购买渠道,对市民选购雪茄无不利影响。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于勇

联系电话:0535-5222313

现场解答地址:栖霞市庄园街道金岭路152号

现场解答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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