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尿毒症患者救助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目前,在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救助方面,已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多层次保障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主要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中符合条件的尿毒症患者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2024 年4月,烟台市慈善总会下发《关于烟台市“肾友中心” 慈善救助项目》通知。根据安排,我市于2024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肾友中心”慈善救助项目,确定了栖霞市人民医院、栖霞市中医医院和烟台桃村中心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累计为145名符合条件的患者血液透析2万余次,按照每人每次血液透析救助标准30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9.9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等因素确定的,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救助标准进行调整,确保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我们将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尿毒症患者救助工作的投入,提高救助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扩大救助范围。民政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对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但因尿毒症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加强与社区、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排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尿毒症患者救助政策的宣传引导。一是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救助政策和救助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救助政策,解答群众的疑问。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宣传,通过慈善组织、志愿者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尿毒症患者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医保、卫健、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救助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及时掌握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救助需求,确保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效果,让更多的尿毒症患者和社会公众了解救助政策,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引导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尿毒症患者救助工作,鼓励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机制和平台,规范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管理,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栖霞市民政局
2025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