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实施主体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设定依据及条款
《道路运输条例》第25条;《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0条。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
五、办理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运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专用要求的车辆和设备。
2.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六、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运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向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9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一份;
2.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拟投入运输车辆承诺书一份;(已购车辆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及车辆燃料消耗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有车辆提供营运证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机动车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一套;(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包括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 括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④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⑤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6.承诺书一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数量信息
无数量限制。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无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十、办理流程
该业务为待办事项,办理流程:道路运输经营者携带申请材料向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01窗口提交办理申请→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办结→发放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十一、办理方式
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十二、受理窗口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11窗口
十三、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5-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1-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五、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十六、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十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十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九、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535-5265698
二十、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0535-526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