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5-01370 成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2025年就业失业登记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23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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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就业登记

1.申请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不包含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业务流程

①用人单位在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就业登记申请;

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后台审核。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登记

1.申请主体

从事私营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

2.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34窗口办理。

二、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1.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2.实施机构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申请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各类失业人员。

4.受理地点

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234.235窗口

5.办理依据

(烟人社发 [2011]52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发[2011]10号文件的通知、《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6.申请材料

身份证

7.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8.收费标准:不收费

9.咨询电话:0535-523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