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持续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办证需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通知如下:
一、规范咨询和引导服务
咨询或引导窗口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面对办事群众的前沿,一言一行、一句一语,均关系登记机构的对外形象。有的区市曾因咨询人员的不合理解答,或导服人员的引导缺位或失误,导致负面舆情。各区市要对相关人员加强岗前培训,培养沟通技巧,增强服务意识,展现良好形象。
关于电话咨询。一要设立咨询专线。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公众媒体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咨询量大的区市要增设多部咨询电话,防止出现咨询电话不通不畅。二要注意服务态度。接待咨询电话的工作人员要使用标准规范的语言,保持语气谦逊,态度诚恳。对常见问题,要规范答复口径,不能信口开河、随意答复。三要对通话内容录音、记录。要对电话咨询内容进行录音,并及时抽查录音,发现和整改问题,同时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要设立“电话咨询记录簿”,对群众咨询内容进行记录。通话录音保留期限原则不少于一年。四是要健全电话预约服务。对在电话咨询中提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要求的,咨询人员要即时转交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预约人联系具体办理事宜。
关于导服台现场咨询。接待群众现场咨询时,导服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并及时引导到相关窗口;对于疑难问题无法当场解答的,要主动联系并引导问询人到相关科室,或记录问题、联系电话等,转交相关科室回复;对“煦风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内(11类群体)的特殊办事人员,要即时亲自引导到绿色通道服务专区。要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等制度,对因未主动提供服务、未及时准备回复等被多次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二、规范预约上门服务
要进一步优化上门服务标准和流程,明确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原则上上门服务不少于2人。上门服务应配备必要设备,全程录音录像,并永久保存。可视情探索由医院出具证明等方式,办理语言无法正常表达、但神志清醒等特殊群众的业务。业务量大的区市可单独设立上门预约服务专线,安排专人接听和对接,并通过不同方式对外宣传。要建立健全上门服务业务台账,详细记录预约方式、预约时间、上门服务时间、上门服务人员等信息,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并准确记录上门服务具体原因,不能笼统备注“身体不适”等。要优先解决特殊群体急难业务,对重病、紧急办证等特殊需求群众,优先增派专人对接,最大限度减少等待时间。可提前进行材料预审,通过电话、视频远程核验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避免因材料问题重复上门。要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对预约上门服务的业务,原则应于24小时内上门服务,确需延期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拖延推诿。
三、增设“室内绿色通道”
各区市登记机构要在现有“煦风绿色通道”基础上,再增设“室内绿色通道”,对打吊瓶、坐轮椅、担架护送、孕晚期妇女等行动不便的人员,不得在大厅滞留,要即时引导至室内专区优先办理,并送上一杯温水、一句问候,展现不动产登记服务温度。对身体出现突发情况的办事群众,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
各登记中心要建立主任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值班主任巡查大厅,发现特殊情况,要立即处置。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加强与政务大厅联动。对打着吊瓶、担架护送等特殊办事人员,应由政务大厅引导员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就地在一楼专区办理业务,无需群众上楼,为特殊群体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二)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对于上门服务、室内绿色通道等服务模式,涉税业务可由不动产、税务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避免二次跑腿,提高办理效率。
五、强化对外宣传
各区市登记机构要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政务网站、媒体或大厅现场展示等渠道,广泛宣传绿色通道、咨询电话、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不见面办理等便民举措,提升群众知晓度。对区市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合作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宣传推广。
各区市登记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人文关怀,主动换位思考,突出亲民、便民、利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正把群众的“上心事”变成自己的“心上事”,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