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68741K/2025-00374 成文日期: 2025-03-12
发布机构: 栖霞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栖霞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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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电    话0535-5212295传    真
电子邮箱qxsmzj@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市际及镇街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辖区内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中央、省、烟台市级财政拨付和栖霞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街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科室名称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数据信息管理科子)办公电话0535-5212295科室负责人郝春龙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科室名称规划财务科办公电话0535-5212323科室负责人王佳佳
科室职能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中央、省级、烟台市财政拨付和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名称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5235029科室负责人范琬灵
科室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制定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民政领域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科室名称老龄工作科办公电话0535-5226812科室负责人林学辉
科室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名称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挂慈善事业促进科牌子)办公电话0535-5215988科室负责人李娜
科室职能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维护福利彩票市场秩序。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基金会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科室名称区划地名科办公电话0535-5212430科室负责人崔保华
科室职能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调处边界争议。承办与相邻区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下属单位单位名称栖霞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5226689科室负责人齐丽丽
单位职能(一)承担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经办工作。
(二)承担慈善捐赠,组织慈善公益项目,开展公益活动;承担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办公电话0535-5210099科室负责人林向东
单位职能该事业单位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社工部,新职能待确定后公布
单位名称栖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535-5223750科室负责人王丽梅
单位职能(一)承担婚姻登记工作,颁发、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业务。
单位名称栖霞市殡仪馆办公电话0535-5266202科室负责人董旭亮
单位职能(一)承担殡葬服务、殡葬礼仪工作,承担遗体运输、遗体整容、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丧葬用品等服务工作。
(二)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