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容市貌、车辆停放、道路交通、农贸市场等高效监管,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1516686611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根据职责指导翠屏、庄园执法队,在无序摆摊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路段,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督导一季度的执法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职责指导翠屏、庄园执法队,在无序摆摊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路段,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督导二季度的执法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职责指导翠屏、庄园执法队,在无序摆摊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路段,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督导三季度的执法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职责指导翠屏、庄园执法队,在无序摆摊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路段,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督导四季度的执法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督导庄园、翠屏执法队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督导庄园、翠屏执法队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670余处、乱堆乱放860余处、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80余处。 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二季度 联合交警部门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700余处、乱堆乱放270余处、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70余处。 以四个城市驿站为依托,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四个网格,整合市政、环卫、园林、执法大队人员,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采取副大队长包网格、网格员包路段的定人、定岗、定责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季度 联合交警部门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3500余处、乱堆乱放220余处、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60余处。 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四季度 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2280余处。 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