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
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监督方式
0535-5235835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市平均水平。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1-2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1.7亿元、增幅12.4%,列烟台市第6位。 | 1-2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1.7亿元、增幅12.4%,列烟台市第6位。 | 科学指导企业填报数据,督促镇街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收入法增加值计算方式填报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跟踪调度,持续加强社零额数据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最新数据动态,确保数据稳中有升。 |
| 二季度 | 1-5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4.7亿元、增幅7.6%,列烟台市第10位。 | 1-5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4.7亿元、增幅7.6%,列烟台市第10位 | 一是提振消费优存量。积极承接省、烟台市促消费政策及活动,组织辖区汽车、家电、商超、住宿餐饮等经营商户参与促消费活动,推动限上企业数据增长。二是挖掘潜力促增量。建立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培育库,督促指导在库企业合理申报数据,力促社零额指标提升;结合促消费活动效果,深入挖掘企业潜力,加大数据变现力度,实现“颗粒归仓”;三是联合镇街、统计、审批、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全市贸易行业再摸底再排查,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并推动“升规纳统”。 |
| 三季度 | 1-8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7.87亿元、增幅12.2%,高于烟台市2.2个百分点,列烟台市第8位。 | 1-8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7.87亿元、增幅12.2%,高于烟台市2.2个百分点,列烟台市第8位。 | 一是提振消费优存量。积极承接省、烟台市促消费政策及活动,组织辖区汽车、家电、商超、住宿餐饮等经营商户参与促消费活动,推动限上企业数据增长。二是挖掘潜力促增量。建立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培育库,督促指导在库企业合理申报数据,力促社零额指标提升;结合促消费活动效果,深入挖掘企业潜力,加大数据变现力度,实现“颗粒归仓”;三是联合镇街、统计、审批、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全市贸易行业再摸底再排查,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并推动“升规纳统”。 |
| 四季度 | 1-11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10.47亿元、增幅12.7%,高于烟台市3个百分点,列烟台市第7位。 | 1-11月份,我市限上社零额10.47亿元、增幅12.7%,高于烟台市3个百分点,列烟台市第7位。 | 1.打造新型消费场景。结合栖霞历史文化、产业特色和消费特点,在朝熙街、牟氏庄园古城、文化广场等区域布设场景,营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业态。定期组织民俗展演、品牌展示,推进商旅文联动促消费。 2.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利用假期节日消费节点,借助国补政策刺激消费,开展汽车、家电、3C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组织流通企业与电商平台、新媒体合作,借势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形式开展内涵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