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力争创国家级“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
发改局 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方式
0535-5263912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根据省市安排,制定印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市安排,制定印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印发后,按月调度栖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根据《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开展调度工作。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对照省级工作要点,制定市级落实举措《栖霞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配档表》。 制定市级落实举措《栖霞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配档表》。 待烟台出台工作要点后,制定印发我市工作要点。
二季度 已印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 印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 按月调度《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三季度 已下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并按月开展调度工作。 下发《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并在6、7、8月分别开展调度工作。 按月调度《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季度 已根据《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开展调度工作。 已根据《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在10月开展调度工作。 根据《栖霞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在12月底开展2025年度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