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6004215295C/2025-06591 成文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栖霞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经办流程

单位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2-03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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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单位就业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

三、实施部门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受理地点及受理时间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222窗口。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不包含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

七、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在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用工登记信息;

(二)工作人员后台审核;

(三)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0535-523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