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二、设定依据
(烟人社字〔2023〕11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实施部门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受理条件
1.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人员类别证明: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③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公共就业系统查询;④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毕业证原件、翻译件、教育部认证信):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返乡农民工:社保系统截图和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⑨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1份;⑩脱贫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原件及复印1份。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系统打印)
六、办理流程
1.创业人员提交贷款申请;
2.人社部门资格审核;
3.担保公司审核(适用市直有担保公司);
4.银行贷款审核及发放。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是否收费
否
九、办理时间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凤翔路298号6楼630创业服务科
十、咨询电话:0535-521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