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6月20日,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综合执法局承办的《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调整出目录。
二、其他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栖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市民政局 | 2025年12月 |
2 | 《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 | 市民政局 | 2025年12月 |
3 | 《栖霞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12月 |
4 | 《栖霞市城市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12月 |
5 | 《栖霞市城市防洪排涝方案》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12月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