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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栖霞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栖政发〔2025〕10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发布日期: 2025-12-1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栖政发〔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6月20日,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公布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综合执法局承办的《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4-2035年)》调整出目录。

二、其他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栖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栖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

2

《栖霞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2035年)》

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

3

《栖霞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2035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

4

《栖霞市城市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

5

《栖霞市城市防洪排涝方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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