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8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栖霞市审计局局长 蒋家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烟台市审计局部署,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以“促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预算法权威,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是促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等扩内需稳经济政策实施情况,关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政策落实、部门协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梗阻和障碍,促进政策落地、资金见效。
二是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聚焦财政领域改革部署和推进情况,揭示改革进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推动优化举措提升效能。聚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揭示财政管理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促进强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是促进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持续关注债券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揭示虚假化债、变相新增隐性债务、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等风险隐患,推动更好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
四是促进规范权力运行。重点查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推进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财政部门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积极对冲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深入推进综合治税,收窄收入降幅。同时,加大对上资金争请和政策倾斜,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有效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一、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2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还需加力
1.非税收入未缴库1.01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市财政部门未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1.01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62.42万元,罚没收入6324.81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0.13万元,专项收入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57.54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293.73万元,体彩公益金19.75万元,污水处理费200.26万元。
2.滞留2024年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奖补资金500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2024年4月,烟台市财政局下达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奖补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财政局未推进该项目实施,未充分发挥该项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
3.滞留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875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2024年,烟台市财政局分别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资金695万元和2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市财政局未积极组织各镇街进行实施,未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仅拨付中央资金20万元给蛇窝泊镇用于大埠后村整修山路,剩余中央资金675万元和省级资金200万元滞留市财政部门。
(二)预算刚性约束还不够严格
1.部分事项代编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一是财政代编2024年应急、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02.3万元,执行率为20.46%;二是财政代编2024年有奖举报及促销活动奖励经费预算50万元,当年实际未执行,执行率为0;三是财政代编2024年烟台苹果展示交易中心暨苹果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50万元,执行率为30%。
2.未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37万元。市财政部门未拨付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37万元,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贴息资金5.5万元,2024年第四季度贴息资金14.87万元。
3.将财政资金1200万元借给非预算单位使用。2024年11月,市财政局借款给烟台市通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00万元,2024年12月收回500万元,仍有700万元未收回。
(三)国库库款管理还需加强
1.月库款保障水平未保持在0.3-0.8倍的合理区间,9个月维持在0.1倍警戒线。2024年库款保障系数达到0.37的仅有1个月,0.23的2个月,0.11-0.12区间的9个月。
2.未及时上解2024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572万元。2024年1月,烟台市下发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在2024年2月20日前将2024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672万元汇至烟台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因财力紧张,2024年6月,市财政局上解100万元、剩余1572万元未上解。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卫健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4个部门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查了财政拨款1.8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市信访局2024年初预算编制办公费5.4万元,未按要求细化到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等6款科目,上述费用实际支出合计1.67万元。市商务局2024年年初未编制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下的印刷费、邮电费等4款科目预算,仅打包编制办公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7.69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严、约束力不强
1.工业突破奖励金滞留在镇街35.72万元。2024年,市商务局共发放工业突破奖励金58.7万元,涉及企业13个。截至2025年5月,拨付至企业22.98万元,仍有35.72万元滞留企业所在镇街。
2.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7.64万元。一是市信访局2024年在信访业务经费项目资金中列支工会经费3.33万元;二是市应急局2024年从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经费等专项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职工查体费14.31万元。
3.超预算支出、无预算采购10.73万元。2024年,市卫健局会议费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9.48万元,超预算支出8.48万元。2024年初市卫健局未做政府采购预算,但实际购买固定资产2.25万元。
4.未按规定支付工程价款527.43万元。新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23日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应付至审定价值1496.47万元的70%,即1047.53万元。截至2025年5月,市应急局仅支付工程款520.1万元,仅占审定价值的34.76%,未支付527.43万元。
(三)部门收入统筹盘活不力
1.应缴未缴财政款16.33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市卫健局及下属单位蛇窝泊中心卫生院应缴未缴招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费、接种疫苗款等16.33万元。
2.结转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70万元未交回财政。审计发现,2022年1月,市应急局代收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增设道路交通安全信号灯专项资金70万元。截至2025年5月,该笔资金结转3年未交回财政。
(四)内控管理不健全、不规范
1.“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不细化。市应急局虽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但是制度内容不细化,未确定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招投标项目经费安排等大额资金起点标准。
2.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市应急局负责新城区消防站、森林消防物资保障等民生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在项目签订合同及资金拨付时未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未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例如:2024年2月、3月分别支付新城区消防站项目工程款34万元、40万元;2024年6月支付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费74.54万元,均未通过“三重一大”集体研究。
三、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1.使用政府性基金垫付专项债券利息1.69亿元。截至2024年底,专项债券累计余额70.71亿元,当年产生的应由项目单位支付的利息共计1.69亿元,因债券项目无收益,市财政局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垫付该利息。
2.未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4年,栖霞市共有市人民医院城北新院、古镇南苑棚户区改造建设等12个专项债券项目。市财政局未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一)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保障不到位92.2万元。2024年,市财政部门应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92.2万元,实际未拨付到位。
2.基本药物经费县级配套不到位278.21万元。2024年,基本药物经费县级应配套2884.95万元,实际配套2606.74万元,配套不到位278.21万元。
3.市财政部门未拨付基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补助等专项资金11.8万元。一是未拨付2023年基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专项资金10万元。二是未拨付2024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1.8万元。
4.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一本通”支付。2023年至2024年,市卫健局发放该资金时,将部分资金拨付给镇街,由镇街自行发放,未使用“一本通”支付,涉及镇街14个,人数797人,金额40.03万元。
5.优化生育体制机制方面不完善。截至2025年5月,市卫健局未出台计划生育扶助组织实施制度,未建立发放人员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以及三方对账等机制。
(二)市中医院财务收支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1.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至2024年6月,市中医院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的公立医院改革补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45.96万元,并全部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及中医药事业发展,但未对上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2.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2023年,市中医院有卡托普利、维生素B6等7种药品采购执行期已结束,但采购任务未完成。
3.“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不到位。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没有预约挂号功能,不利于便民就医。
4.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市中医院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实物资产未及时进行产权变更。因行政区划调整,已将臧家庄、经济开发区划转到福山区,市财政局未及时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这2个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产权变更。如,资产管理系统中显示,开发区、臧家庄派出所办公楼、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的使用单位依然是栖霞市公安局,净值228.55万元。
2.信息系统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账,账实不符。2023年4月,市中医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院信息系统,金额928万元。系统已建设完成并运行,但未计入无形资产账。
3.未及时核销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截至2025年5月,市卫健局未及时核销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如:1992年的2台打印机,1999年的7台电脑均已毁损,但仍在资产系统中,价值4.08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4年对西城镇、翠屏街道2个镇街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使用监管不到位。截至2024年8月,西城镇有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和坤木炭加工厂等14家企业拥有自备井。其中,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栖霞市和坤木炭加工厂等8家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2.未按规定对污水排放进行监管与治理。2024年7月市长热线反映:西城镇遇家村、大河南村进行污水管道改造后,出现污水排放不及时、污水外溢逆流情况,西城镇人民政府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环境隐患问题,未按照职责任务要求进行治理。
3.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翠屏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有6个月份开展巡河巡湖次数未达到要求,巡河巡湖率偏低,如2023年3月镇级河湖长数量7个,应巡河次数21次,已巡次数13次,完成率61.90%。
4.耕地、基本农田非粮化、撂荒。经审计抽查,翠屏街道小河北、东富源等45个村460宗耕地、基本农田630.86亩种植果树;南富源、西三里店等7个村18宗耕地、基本农田20.19亩实为林地;郭落庄、大河北等9个村26宗耕地、基本农田38.71亩撂荒。
六、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收支的意见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确保非税收入按收入科目准确及时缴入国库。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的收入足额及时征缴或纳入预算管理。
(二)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支出安排要围绕全市重点目标任务要求,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资金提质增效。
(三)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压实债券资金偿还主体责任,强化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监管,确保还本付息资金及时足额缴付,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基础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和登记确认,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对审计工作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在各方面给予审计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
附件:栖霞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
计查出问题清单
附件
栖霞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项目 | 问题类别 | 问题主要内容 | 涉及单位 |
一、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还需加力 | 1.非税收入未缴库1.01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市财政部门未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1.01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62.42万元,罚没收入6324.81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0.13万元,专项收入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57.54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293.73万元,体彩公益金19.75万元,污水处理费200.26万元。 | 财政局 |
2.滞留2024年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奖补资金500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2024年4月,烟台市财政局下达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奖补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财政局未推进该项目实施,未充分发挥该项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 | 财政局 | ||
3.滞留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875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2024年,烟台市财政局分别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资金695万元和2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市财政局未积极组织各镇街进行实施,未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仅拨付中央资金20万元给蛇窝泊镇用于大埠后村整修山路,剩余中央资金675万元和省级资金200万元滞留市财政部门。 | 财政局 | ||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 (二)预算刚性约束还不够严格 | 1.部分事项代编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一是财政代编2024年应急、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02.3万元,执行率为20.46%;二是财政代编2024年有奖举报及促销活动奖励经费预算50万元,当年实际未执行,执行率为0;三是财政代编2024年烟台苹果展示交易中心暨苹果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50万元,执行率为30%。 | 财政局 |
2.未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37万元。市财政部门未拨付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37万元,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贴息资金5.5万元,2024年第四季度贴息资金14.87万元。 | 财政局 | ||
3.将财政资金1200万元借给非预算单位使用。2024年11月,市财政局借款给烟台市通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00万元,2024年12月收回500万元,仍有700万元未收回。 | 财政局 | ||
(三)国库库款管理还需加强 | 1.月库款保障水平未保持在0.3-0.8倍的合理区间,9个月维持在0.1倍警戒线。2024年库款保障系数达到0.37的仅有1个月,0.23的2个月,0.11-0.12区间的9个月。 | 财政局 | |
2.未及时上解2024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572万元。2024年1月,烟台市下发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在2024年2月20日前将2024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672万元汇至烟台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因财力紧张,2024年6月,市财政局上解100万元、剩余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资金1572万元未上解。 | 财政局 | ||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 市信访局2024年初预算编制办公费5.4万元,未按要求细化到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科目,上述费用实际支出合计1.67万元。市商务局2024年年初未编制商品服务支出科目下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4款科目预算,仅打包编制办公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7.69万元。 | 信访局、商务局 |
(二)预算执行不严、约束力不强 | 1.工业突破奖励金滞留在镇街35.72万元。2024年,市商务局共发放工业突破奖励金58.7万元,涉及企业13个。截至2025年5月,拨付至企业22.98万元,仍有35.72万元滞留企业所在镇街。 | 商务局 | |
2.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7.64万元。一是市信访局2024年在信访业务经费项目资金中列支工会经费3.33万元;二是市应急局2024年从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经费等专项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职工查体费14.31万元。 | 信访局、应急局 | ||
3.超预算支出、无预算采购10.73万元。2024年,市卫健局会议费预算1万元,实际支出9.48万元,超预算支出8.48万元。2024年初市卫健局未做政府采购预算,但实际购买固定资产2.25万元。 | 卫健局 | ||
4.未按规定支付工程价款527.43万元。新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23日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应付至审定价值1496.47万元的70%,即1047.53万元。截至2025年5月,市应急局仅支付工程款520.1万元,仅占审定价值的34.76%,未支付527.43万元。 | 应急局 | ||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三)部门收入统筹盘活不力 | 1.应缴未缴财政款16.33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市卫健局及下属单位蛇窝泊中心卫生院应缴未缴招考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费、接种疫苗款等16.33万元。 | 卫健局 |
2.结转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70万元未交回财政。审计发现,2022年1月,市应急局代收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增设道路交通安全信号灯专项资金70万元。截至2025年5月,该笔资金结转3年未交回财政。 | 应急局 | ||
(四)内控管理不健全、不规范 | 1.“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不细化。市应急局虽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但是制度内容不细化,未确定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招投标项目经费安排等大额资金起点标准。 | 应急局 | |
2.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市应急局负责新城区消防站、森林消防物资保障等民生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在项目签订合同及资金拨付时未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未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例如:2024年2月、3月分别支付新城区消防站项目工程款34万元、40万元;2024年6月支付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费74.54万元,均未通过“三重一大”集体研究。 | 应急局 | ||
三、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 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情况审计 | 1.使用政府性基金垫付专项债券利息1.69亿元。截至2024年底,专项债券累计余额70.71亿元,当年产生的应由项目单位支付的利息共计1.69亿元,因债券项目无收益,市财政局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垫付该利息。 | 财政局 |
2.未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4年,栖霞市共有市人民医院城北新院、古镇南苑棚户区改造建设等12个专项债券项目,涉及金额16.7亿元。市财政局未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 财政局 | ||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 (一)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保障不到位92.2万元。2024年,市财政部门应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92.2万元,实际未拨付到位。 | 财政局 |
2.基本药物经费县级配套不到位278.21万元。2024年,基本药物经费县级应配套2884.95万元,实际配套2606.74万元,配套不到位278.21万元。 | 财政局 | ||
3.市财政部门未拨付基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补助等专项资金11.8万元。一是未拨付2023年基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专项资金10万元。二是未拨付2024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1.8万元。 | 财政局 | ||
4.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一本通”支付。2023年至2024年,市卫健局发放该资金时,将部分资金拨付给镇街,由镇街自行发放,未使用“一本通”支付,涉及镇街14个,人数797人,金额40.03万元。 | 卫健局 | ||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审计情况 | 5.优化生育体制机制方面不完善。截至2025年5月,市卫健局未出台计划生育扶助组织实施制度,未建立发放人员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以及三方对账等机制。 | 卫健局 | |
市中医院财务收支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 1.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至2024年6月,市中医院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的公立医院改革补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45.96万元,并全部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及中医药事业发展,但未对上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 中医院 | |
2.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2023年,市中医院有卡托普利、维生素B6等7种药品采购执行期已结束,但采购任务未完成。 | 中医院 | ||
3.“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不到位。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没有预约挂号功能,不利于便民就医。 | 中医院 | ||
4.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中医院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 中医院 | ||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 1.实物资产未及时进行产权变更。因行政区划调整,已将臧家庄、经济开发区划转到福山区,市财政局未及时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这2个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产权变更。如,资产管理系统中显示,开发区、臧家庄派出所办公楼、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的使用单位依然是栖霞市公安局,净值228.55万元。 | 财政局 |
2.信息系统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账,账实不符。2023年4月,市中医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院信息系统,金额928万元。2023年7月,系统建设完成并试运行。2024年1月完成验收,但未计入无形资产账。 | 中医院 | ||
3.未及时核销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截至2025年5月,市卫健局未及时核销损毁待报废固定资产。如:1992年的2台打印机,1999年的7台电脑均已毁损,但仍在资产系统中,价值4.08万元。 | 卫健局 | ||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1.水资源使用监管不到位。截至2024年8月,西城镇有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和坤木炭加工厂等14家企业拥有自备井。其中,烟台金曼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栖霞市和坤木炭加工厂等8家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 西城镇 |
2.未按规定对污水排放进行监管与治理。2024年7月市长热线反映:西城镇遇家村、大河南村进行污水管道改造后,出现污水排放不及时,导致污水外溢逆流情况,西城镇人民政府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环境隐患问题,未按照职责任务要求进行治理。 | 西城镇 | ||
3.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翠屏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有6个月份开展巡河巡湖次数未达到要求,巡河巡湖率偏低,如2023年3月镇级河湖长数量7个,应巡河次数21次,已巡次数13次,完成率61.90%。 | 翠屏街道办事处 | ||
4.耕地、基本农田非粮化、撂荒。经审计抽查,翠屏街道小河北、东富源等45个村460宗耕地、基本农田630.86亩种植果树;南富源、西三里店等7个村18宗耕地、基本农田20.19亩实为林地;郭落庄、大河北等9个村26宗耕地、基本农田38.71亩撂荒。 | 翠屏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