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栖霞市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栖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关于本规定中一些常见问题现进行集中解读。
1.社会群体提问:请问什么情况下办证不受零售点布局数量、间距的限制?
答:(一)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限制区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三)符合当地烟草公司规定的雪茄烟存储、销售、品鉴等经营条件且仅从事雪茄烟零售业务的。
(四)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GB/T 18106-2021)中型超市规模以上面积要求,经营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
2.卷烟零售户提问:我想问一下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是指什么?
答:(一)“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用于商品销售、存储的不可移动且合法使用的场所,不包括住宅、公寓或其附属的地下室、储藏室、车库等,也不包含流动摊点(车、棚)、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建筑工地除外)等。但申请人用于存放烟草制品的储藏室、仓库等空间视为经营场所,应当在实地核查时予以明确。
(二)“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生活居住场所在物理空间上隔离且有明确的区域界线。
3.社会群体提问:我想问一下修订后新办证的流程具体是什么样的?
答:申请人提出申请;形式审查(若审查材料存在问题,则告知补正);查看申请主体、经营场所、经营模式及是否属于特殊区域(属于特殊区域的,按照特殊区域布局要求审查);对应市场单元可办证数量;实地勘验核查;对应市场单元布局标准(符合条件准予许可,不符合条件不予许可);制作许可文书;送达。
4.卷烟消费者提问:我是一名消费者,我想问一下,此次新修订布局规定的调整对我们消费者是否有影响?
答:方便消费者也是我们制定布局规定时的考量之一,这次我们调整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间隔距离和数量标准就是在调研基础上兼顾双方的利益而制定的,既考虑保证零售户获取合理利润,又会方便消费者购买卷烟,因此对布局规定调整对满足消费者需求来说不会受影响。
政策联系人:栖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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