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严把新建“两高” 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多措并举做好能耗“双控”。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93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完成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完成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从严审批,一季度我局未批复新建“两高”项目。 | 严格按照“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要求,以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为目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更严格的污染防治要求,确保项目选址、规模、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内容均符合标准要求,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 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批;可能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项目坚决不批;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批。 |
| 二季度 | 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从严审批,二季度我局未批复新建“两高”项目。 | 严格按照“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要求,以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为目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更严格的污染防治要求,确保项目选址、规模、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内容均符合标准要求,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 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批;可能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项目坚决不批;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批。 |
| 三季度 | 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从严审批,三季度我局未批复新建“两高”项目。 | 严格按照“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要求,以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为目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更严格的污染防治要求,确保项目选址、规模、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内容均符合标准要求,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 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批;可能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项目坚决不批;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批。 |
| 四季度 | 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从严审批,四季度我局未批复新建“两高”项目。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起,已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 | 严格按照“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要求,以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为目标,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更严格的污染防治要求,确保项目选址、规模、资源利用、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内容均符合标准要求,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 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批;可能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项目坚决不批;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破坏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案件做到应赔尽赔。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