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治水”行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铁腕推进砂石资源整治,实施农村生态河道治理和门楼水库水源地保护修复工程,年内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05公里。
责任单位
水务局
监督方式
0535-5211737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督导各级河长巡河履职,严格落实河湖管护责任额,每月通报相关情况:完成 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督导各级河长保质保量完成巡河任务;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预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200公里。
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预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300公里;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督导各级河长保质保量完成巡河任务。
对各镇街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预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405公里;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督导各级河长保质保量完成巡河任务。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县级河长巡河18次、镇级河长巡河1283次、村级河长巡河11593次,共发现和整改问题33处;各镇街完成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完成一季度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改善。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二季度 一是印发《栖霞市第10号总河长令》和《栖霞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协调督促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单位,以清理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等 “四乱”问题为重点开展系统整治。 二是督导各级河长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工作,明确9个方面的巡查重点,完成河湖巡查,保障河湖度汛安全。 三是制定《栖霞市关于水利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涉水突出问题。 四是制定《栖霞市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锚定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四水统筹”总体目标,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从7个方面对38项河湖长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不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能增效”,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完成213公里。 完成二季度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三季度 一是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工作。采用周提醒、月通报等方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变更后,严格按照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的频次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巡河52次,镇级河长巡河3739次,村级河长巡河3万余次,上报并整改问题121处。二是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整治。为做好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河道内乱倾乱倒垃圾、排放养殖粪污等问题,坚决遏制河湖问题反弹,彻底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打造整洁、干净的河道环境。三是督导各镇街完成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收尾工作。市河长办加强督导力度,要求各镇街在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前两年的生态河道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清理,确保通过最终验收。今年累计完成农村河道长度305千米,累计完成占比75.3%。 完成二季度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四季度 一是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变更后,严格按照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的频次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巡河57次,镇级河长巡河4189次,村级河长巡河3.4万余次,上报并整改问题129处。二是督导各镇街完成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收尾工作。市河长办加强督导力度,要求各镇街在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前两年的生态河道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清理,确保通过最终验收。今年累计完成农村河道长度405千米,累计完成占比100%,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计划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三是持续推动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话,不定期对全市河湖库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实际通知责任镇街进行整改,确保河湖库问题基本动态清零。 完成四季度任务目标,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化目标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