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城市人文治理,搭建多功能城管驿站,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实现社区融合共治。
责任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5503001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一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
完成二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
完成三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
完成四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联合交警部门,启动“城管+交警”联勤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营造良好道路秩序。 | 实行“脚步丈量”一线工作法,徒步对城区道路逐街开展无缝隙集中巡查整治,采用“边教育、边警告、边整治”的方法,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进行依法制止、纠正和清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教育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到文明经商。对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警告劝离、规范摆正,对停放不规范且车主不在现场的车辆,积极联系车主尽快驶离,对于不配合的车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累计清理道路两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892处;沿街商铺乱堆乱放664处;公共设施乱贴乱画及乱拉横幅,累计70处;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00余辆。 | 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
| 二季度 |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攻坚行动,联合交警部门,针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营造良好道路秩序。安排执法队员对城区开展夜间巡查工作。 | 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进行依法制止、纠正和清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教育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到文明经商。对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警告劝离、规范摆正,对停放不规范且车主不在现场的车辆,积极联系车主尽快驶离,对于不配合的车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二季度累计清理道路两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2195处;沿街商铺乱堆乱放843处;公共设施乱贴乱画及乱拉横幅,累计121处;累计查处违停车辆3500余辆。 | 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
| 三季度 |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攻坚行动,与交警部门联合,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说服劝导+行政处罚”方式,对城区市政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开展道路停车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在停车位内停放,不在停车位停放,占用公交车停车位停放,使用物品占用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占道停放等行为。 | 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进行依法制止、纠正和清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教育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到文明经商。对违停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警告劝离、规范摆正,对停放不规范且车主不在现场的车辆,积极联系车主尽快驶离,对于不配合的车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三季度累计清理道路两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6747处;沿街商铺乱堆乱放1978处;公共设施乱贴乱画及乱拉横幅,累计285处;累计整治机动车违规停放4000余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100余起。 | 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
| 四季度 | 督导街道执法中队加强城区日常管理力度,对市政、环卫、园林等领域的公用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 督导街道执法中队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进行依法制止、纠正和清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教育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到文明经商。四季度累计清理道路两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867处:沿街商铺乱堆乱放749处:乱贴乱画及乱拉横幅,累计172处。 | 督导街道执法中队加大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持续督促沿街商户流动摊点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