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低碳出行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公交。
责任单位
交通局
监督方式
0535-521513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为保障城乡公交基本运营,申请专项补贴资金,落实城乡公交线路恢复运行。
积极争取并跟进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及时落实保障城乡公交的补贴工作,恢复线路运行。
积极争取并跟进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及时落实保障城乡公交的补贴工作,恢复线路运行。
积极争取并跟进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及时落实保障城乡公交的补贴工作,恢复线路运行。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积极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2024年2月底,转报烟台交运集团栖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拨付栖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财政补贴的请示》至市政府、财政局。 栖霞市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已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继续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
二季度 积极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2024年6月底,转交烟台交运集团栖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经营困难的情况报告至市政府。 栖霞市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已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继续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
三季度 积极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2024年8月中旬,转交烟台交运集团栖霞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申请财政补贴的请示至市政府 栖霞市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已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继续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
四季度 为保障城乡公交基本运营,积极向政府、财政申请运营补贴,鼓励公交企业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电池,并申报相关补贴。 栖霞市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已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继续向政府、财政申请城乡公交运营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