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骨干企业倍增计划,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22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责任单位
工信局
监督方式
0535-5212657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组织同兴实业、兴邦新材料、鲁电线路器材、大力矿山机械、核晶陶瓷5家企业进行2023年度倍增政策申报;根据烟台通知要求,对倍增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倍增企业产值增长超过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在技术改造、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家培训等各业务领域,全面培育倍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亿元企业库。
做好倍增企业申报烟台市和我市的倍增奖励资金的后续拨付工作。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经过调查,2023年度我市兴邦新材料、同兴实业、大力矿山机械、鲁电线路器材、核晶陶瓷等5家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5%以上,目前正在组织5家企业申报烟台市倍增奖励资金,预计奖励资金800余万元。 | 3月底将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烟台市工信局。 | 根据烟台市工信局工作要求,补充相关申报资料,争取早日完成2023年度申报工作;调查符合2024年一季度烟台市倍增奖励的企业。 |
| 二季度 | 组织同兴实业和大力矿山机械的2家倍增企业,申报2024年一季度倍增奖励,并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计。 | 上半年,列入烟台市10家倍增培育企业产值预计达到10.5亿元,同比增长8%,超出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6个百分点;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9个,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8%。 | 技术改造、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家培训等各业务领域,全面培育倍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亿元企业库。 |
| 三季度 | 8月17日,烟台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先进制造业企业倍增发展推进大会,我市5家企业通过了烟台市倍增审计工作,获得表彰奖励。 | 我市同兴、兴邦、大力、鲁电、核晶等5家企业获得烟台市2023年度倍增奖励876.14万元,同兴、大力2家企业获得烟台市2024年一季度倍增奖励116万元,8月17日两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企业。三季度预计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 | 在技术改造、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家培训等各业务领域,全面培育倍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亿元企业库。 |
| 四季度 | 组织双圆、鑫威两家企业申报2023年度有关评选认定类即享政策。 | 截至11月,销售过亿元企业达到20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 | 技术改造、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家培训等各业务领域,全面培育倍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亿元企业库。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