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多措并举做好能耗“双控”。
责任单位
发改局
监督方式
0535-5263912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二季度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三季度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四季度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 对于新建项目,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级窗口指导,把好“两高”项目手续关,对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在建“两高”项目实行“三个减量替代”。 目前我市无新建“两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