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做好物价监测。
责任单位
发改局
监督方式
0535-523512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完成好省、市及我市三级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完成好省、市及我市三级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完成好省、市及我市三级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完成好省、市及我市三级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为各级价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到常规监测有质量、应急监测有速度。 | 持续进行每日物价监测,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 二季度 | 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为各级价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到常规监测有质量、应急监测有速度。 | 持续进行每日物价监测,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 三季度 | 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为各级价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到常规监测有质量、应急监测有速度。 | 持续进行每日物价监测,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 四季度 | 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为各级价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到常规监测有质量、应急监测有速度。 | 持续进行每日物价监测,完成日报、周报和月报监测任务,做好市场巡查、监测工作。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